根据《太原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》,按照“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”的原则,采取“一人一策、一事一议”的方式,经系部综合考察、考核合格,认为刘彬博士、教授所学专业及相应的科研能力符合学院学科发展建设要求,现拟引进该同志来学院工作。
公示期间,如有情况需要反映,自即日始七个工作日内(12月15日至12月23日)向太原学院纪委办公室或人力资源处电话、书面反映。
学院对拟录用人员的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过程,若办理手续时发现不实信息,取消录用资格。
联系电话:
0351-8378091,tyxyjjb@126.com(纪委办公室)
0351-8378096(人力资源处)
太原学院
2021年12月15日